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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配情结 通奸除罪一拖10年

台湾立报 2008/10/22【记者史倩玲整理报导】

通奸除罪化的议题,10年来受到某些妇女团体的猛烈炮火攻击,认为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,枉顾元配的权益。妇女新知基金会呼吁,由于目前的时空环境已经与10年前不同,各妇女团体应重新检视「通奸除罪化」的议题。

过去支持通奸除罪化的阵营,主要的论述点在于支持情欲自主。配即使提告通奸罪,也无法挽回已经变调的婚姻,何况成年男女妳情我愿的性行为及情爱关系,国家机器也不应该介入。

另外,支持通奸除罪化的阵营认为通奸罪惩罚的对象都是女人。这是因为以目前的社会现况,外遇的一方多是男性;而太太常为了维持婚姻,撤销对先生的通奸告诉,结果演变成先生外遇对象和元配的战争。

另一方面,太太外遇,被先生告通奸的比例逐年上升,而且比起先生外遇的情况,先生撤销妻子通奸的比率却比较低。无论是先生外育或是太太外遇的情况,通奸罪惩罚的对象最后还是女人比较多。

反对通奸通奸除罪化的妇女团体的论述,则认为婚姻不只是爱情,对家庭的责任才是重点。通奸罪可以让有心无胆的人不敢越界,也是维持婚姻稳定的重要规范。另外,通奸的一方往往是男性,而男性在家庭中通常掌有经济大权。部份妇女团体主张有通奸罪,才能保障元配在离婚后拿到监护权和赡养费。

妇女新知基金会指出,在离婚后的监护权及赡养费部分的争议,其实在2002年6月就修法通过夫妻财产制,妻子在婚姻中一样享有平等的财产权。另外,法律也未取消不忠配偶的民事求偿。

妇女团体提出通奸除罪化的呼吁早已超过10年,但每次提出都遭遇强烈的反对声浪,尤其是遭遇先生外遇的元配,更是不谅解一向为女性发声的妇女团体,支持通奸除罪化。不过这10年来,多元亲密关系与家庭的论述逐渐累积,对于家庭的想象不再限缩于异性恋一夫一妻的组成模式,对于合法性关系的界线也渐渐挪移。

根据美国宾州大学法学院博士候选人关晓薇指出,太太外遇而由丈夫提告通奸的比例近年来已经上升至41%。因此妇女新知表示,这或许是一个很好的时机,将在近期召开妇女团体沟通平台会议,回头检视「通奸除罪化」这个停滞不前的妇运议题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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