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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[]() 小蜡烛排「I LOVE U」 他外遇熊熊的爱…烧了宾馆 联合新闻网 2008/07/02 记者何祥裕台北县报导 林姓送货员准备与外遇女友在宾馆好好温存,特地在房间内用蜡烛排了「I LOVE U」(我爱你),点燃后就去接女友,想给她惊喜;没想到回宾馆一开房门,却发现迎接他们的是呛人的浓烟。 这场火灾被宾馆人员扑灭后,浪漫全消的林姓送货员赶紧跟宾馆和解,但还是被警方移送法办;板桥地检署考虑他是不慎引起火灾,昨天依公共危险罪嫌做出缓起诉处分。 在林姓男子一家冷冻公司担任送货员,他接受访问时说,他用的是可以燃烧三小时、有铝制外壳的无烟蜡烛,与女友回来后发现蜡烛失火了,房间处于闷烧状态,赶紧通知宾馆业者前来处理;虽然房间闷烧了半个小时之久,宾馆却毫不知情,但他只想赶紧把整个事情处理掉,并不想追究宾馆的责任。 据查,家住板桥的林姓男子已婚育有两子,因与妻子感情不睦而分居中,并签了离婚协议书,但因为小孩监护权尚未谈妥,迟迟没有到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。 林姓男子为了庆祝与吕姓女友结识一周年,今年五月卅一日上午先到台北县泰山乡「风尚汽车旅馆」订了一间豪华套房,接着以事先购买的小蜡烛,在房间地毯上排了「I LOVE(LOVE是以心形图案排列)U」形状。 他说,因为蜡烛底座有铝金属包覆,他将蜡烛点燃后,以为即使蜡烛烧光也不会引燃,因此花了一个多小时将蜡烛排列及点燃;然后赶到三重市接吕姓女友,路上还买了「爱心早餐」,想要和女友一起去宾馆庆祝,让女友「惊喜」一下。 回到宾馆,林姓男子一打开房门却发现烟雾弥漫,而宾馆人员被通知后,赶紧找人来灭火,并报警处理。宾馆事后发现,房间的电视、电视柜、地毯、化妆台、化妆椅、照明灯及窗帘都因为火势在房间闷烧而毁坏。 林姓男子说,他离开宾馆接女友到回来不过四十分钟,没想到却烧了起来,他认为不管如何是自己做错事在先,因此与宾馆以十二万元达成和解,只希望这件事情赶快落幕。 检方认为,林姓男子失火的情况并未使房屋达到丧失使用的程度,仅构成失火烧毁他人所有物罪,加上林已经与被害人达成和解,因此做出缓起诉处分,除命林写悔过书外,还要他捐款三万元给家扶基金会。 |


